“3月9日,我们村家家户户都签下了国有林林茶有偿共管协议,这样一个既能保护森林又能保住老百姓茶地收益的政策非常合理,所以大家决定提前把资源费交上。” 景洪市勐龙镇南嗨村委会曼先坦第三村民小组村民李四说。5月12号,该村38户在与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勐龙镇人民政府签订《景洪市国有林林茶有偿共管协议书》后积极兑现承诺,提前交纳国有林林茶共建共管资源费,这是景洪市在推行林茶共建共管后首个向党委政府交纳资源费的村寨,标志着景洪市林茶共建共管工作向纵深推进。
曼先坦第三村民小组是一个拉祜族村寨,村民主要以茶叶为经济收入来源。作为全市推行林茶共建共管试点村寨之一,该村小组涉及国有林林茶有偿共管面积3226.26亩;涉及共建共管资源费483939元。
据介绍,协议涉及三方责任人,分别为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勐龙镇人民政府和曼先坦第三村民小组。按照协议约定,国有林林茶有偿共管使用年限为5年。5年内,每户按照每亩150元/年的标准,向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交纳资源费,并上缴景洪市财政。
“协议除了明确交费标准,还明确了三方的责任。”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邹海生告诉记者,在协议有效期内,林草部门有责任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前提下,科学指导茶农在共管区域内有计划地合理采集茶叶及非木质林副产品,增加农户的经济收入;镇政府有责任安排林业服务中心监管茶农是否履行义务,查处茶农种茶毁林等违法行为;茶农有责任在林草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下,保护好共管区内的森林资源,并规范茶园管理,合理采集利用茶叶。
近年来,云南生态古树茶受到市场追捧,景洪市随之产生的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也屡禁不止。为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有效解决专项整治后对非法侵占林地收回地块上的茶资源科学管理问题,实现林茶共生,自2020年11月份以来,景洪市积极探索“林茶共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茶资源共管措施,可谓切中肯絮、正当其时。景洪市正通过建立各方共管长效机制,来实现对国有林和县级自然保护区内茶资源的规范管理和科学利用,让茶农担负保护森林资源责任的同时,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双增色。
“万事开头难,新政策在试行阶段想得到全市茶农的理解和支持还有一段过程,但我相信接地气,设身处地为茶农着想的政策,最终会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第一个村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提前近2个月交纳资源费就给了我们很大的工作动力。”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邹海生充满信心地说。截至目前,景洪市共有10个村民小组完成了国有林林茶有偿共管协议签订,共涉及林茶有偿共管面积 4169.3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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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1日